钟鼓楼 发表于 2015-4-29 09:04:50

入加拿大籍要交无犯罪纪录证明 ,中国移民很难办

来源: 明报将於今年内陆续实施的加拿大联邦新《入籍法》会加入新规定,要求申请入籍者提交俗称「良民证」的无犯罪纪录证明书。移民部指,申请人如在申请日期前的4年之内,曾在加国以外的任何地区累计逗留6个月或以上,便需提交该个地区的「良民证」。
虽然移民部认为,要求申请人提交「良民证」不会加长处理申请的时间。不过,中国公民如要申请中国的良民证,需要仍有中国户籍,假如移民时已注销户籍者,要申请良民证手续更麻烦。个别地区如香港警务处的申请规则订明,申请「良民证」时,必须提供由移民部门发出的正式证明,才会获受理。有移民担心会拖长入籍申请时间。有移民律师认为新办法「扰民」,也必定会造成延迟(见下文)。

根据新的《入籍法》规定,申请入籍人士,在加国及加国以外地区,在申请入籍前4年均没有刑事犯罪纪录,但移民部之前一直没有说明会否要求申请人提交「良民证」。至日前,移民部回覆本报查询时明确表示,日後申请入籍者,需要一并提交「良民证」。

移民部发言人勒萨热(Sonia Lesage)表示,新《入籍法》的条款分阶段实施,对於海外刑事纪录的规定,预期会在今年稍後时间实行,确实日期将由总督会同内阁(Governor in Council)决定。

虽然实施日期未定,但移民部已确定,会要求申请人提交「良民证」。移民部指,新例实施後,任何18岁以上的申请人如在申请入籍日期前的4年之内,曾在加国以外的任何地区累计逗留6个月或以上,便需提交该个地区的「良民证」;也就是说,如一些仍未入籍,并在几年内累积返回原居地或任何其他国家超过半年的居民,在申请入籍加国时,便需要逐一向原居地或这些国家,申请当地的「良民证」。

移民部指出,申请人如在申请日期的4年内没有在其他地区累计逗留逾6个月,则无需提供该证明。

旧《入籍法》限制有加国犯罪纪录的人申请入籍,但有海外犯罪纪录者,则不受此限。

移民部指,虽然根据原有法例,永久居民如在海外犯罪,将有机会失去居民身分,但直至该名人士被安排接受取消居民身分聆讯前,他仍不会被禁止申请入籍。但《入籍法》的最新修订,将可确保所有入籍申请人在申请的四年内,在本国及海外均没有犯罪纪录。

移民部不认为新增的此项要求将延长申请时间,并期望在一系列的修订下,至2016年春季,处理入籍申请的时间可缩短至少於一年。

移民业界轰新要求扰民 恐成申请入籍障碍



移民律师及移民顾问认为,要求入籍申请人提交良民证的新规定对个别地区的申请人构成不便,甚至成为申请障碍。

卑诗移民律师王仁铎(图)批评,新规定很扰民。他认为,有关要求必定会延长申请时间。他说,有些地区不会为非居民签发良民证。

王仁铎说∶「以中国为例,如果一个人在取得本国永久居民身分後,按照规定取消中国的户籍,之後如要申请良民证,基本上是没有办法申请得到。」

王又举例说,如因为申请入籍而向美国申请无犯罪纪录证明,极有可能会被视为不紧急的个案,有机会等半年甚至一年才有回覆。

王仁铎质疑,移民部在这方面的修例是否必要,批评加入这项要求是无意义,只会造成不必要的拖延及等候。他并提出∶「如果申请人在交表等候审批期间又再次出国,并累积逗留满6个月,那他又是否需要申请良民证?」

移民顾问任立三亦同样关注部分国家对非居民签发良民证的规例,他指出新加坡、沙特阿拉伯等地,都不会为非居民办理良民证。

另外,任立三说,各地的法律不会完全一样,如果申请人在某个地区犯罪,因而不获发良民证,但其罪名在本国根本不构成刑事罪名,那麽申请人便有可能被卡在中间,或需要透过司法程序,才有机会获得入籍资格,将会非常废时。

移民律师李广田则表示,入籍申请人是否有犯罪纪录其实一直都被调查,但以前只是抽查,无需每个申请人提供证明。如申请人在海外有犯罪纪录的话,个案肯定会延後处理,等移民法庭裁决是否可以入籍。如果罪行严重,则有可能被拒绝。而新规定要求每个申请人都提供良民证,因为大部分申请人都身居加国,要回去办理会造成很大不便。

无中国户籍难办良民证

对於中国移民而言,如果仍然保有中国大陆户籍,申请办理无犯罪纪录证明并非难事,但假如申请人户籍已经取消,想要拿到良民证就不太容易了。

中国广州公安局网站《居民办理无犯罪纪录证明须知》中指出,只要有合法申请事由,年满14岁以上,且在广州居住满6个月的市民皆可申请办理无犯罪纪录证明。无法亲自前往的还可以授权他人代办。如代办人是非亲属,则需要另外提供委托公证书。其中亦提到「原户籍人员」可由原户籍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文件。

记者致电广州公安局一名工作人员谘询,她表示,普通市民办理无犯罪纪录公证只需携带身分证和户口簿前往公证处办理即可。假如市民由於申请了他国居留权而取消了户籍,则需要先前往原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注销证明,然後再去公证处办理无犯罪纪录公证。

记者又致电广州市一家公证处,工作人员却表示,如果没有户籍,他们则无法办理无犯罪纪录证明,需要先去公安局开具无犯罪纪录证明,他们才能公证。

对需要申请香港「良民证」的申请人而言,移民部的新要求则有机会增加不便。根据现时香港警务处的「良民证」申请规则订明,申请「良民证」的人士,必须提供由移民部发出的证明正副本,才获受理。

香港警务处解释∶「由领事馆或政府部门发出的证明,是基本要求。因为该项证明文件,确认申请人需要申请『良民证』,并证明发信的部门,愿意接收该证。」

香港在没有收到外国政府的文件前,不会处理「良民证」申请。但本国移民部却只会在收到入籍申请表後,才会发出文件,在此情况下,会否令申请人遇到困难?加拿大移民部表示,届时会因应个别个案的来处理。

中港台移民反应迥异

对於移民部稍後将新增要求,要申请入籍者提交「良民证」,准申请人的反应不一。

王女士自中国广州移民来温哥华已经2年。她说,自己在户口所在地已经没有亲属,如果需要办理无犯罪纪录,则需委托当地的朋友。按照广州公安局网站注明的要求,委托非直系亲属办理还需要提供委托公证书。

王女士称,这意味@要办理无犯罪纪录公证和委托公证两份公证书,不但要多花费几百元人民币,还要劳烦朋友,非常不方便。她表示,现在入籍门槛愈来愈多,以後的趋势估计也是愈来愈难。她会考虑在剩下的两年中尽量不回国,一口气坐满「移民监」,争取早日完成入籍的手续。

从台湾移民本国的蔡女士,预计会在明年申请入籍,她说去年因为回台湾产子,在当地逗留了7个多月,所以届时将要申请无犯罪纪录证明。她认为新要求对她的影响不大。她说∶「只不过要多100元台币申请费及7美元邮寄费用,相对入籍费要几百加元,只是小数目,而且一般一两星期就能寄到我手上。」

香港移民吕小姐则说,在香港申请「良民证」大约需3至4周,但必须提交移民部的证明信才能申办。她在年多前申请本国的「打工度假」签证,曾试过带同申请表前往办理「良民证」,但当场遭职员拒办,因为申请表并不能代替移民部的证明信。

吕小姐指,递交申请表後,等了近两个月,终收到加拿大有关方面发信确认收到她的签证申请,她才能用该信申请「良民证」。她担心,文件来回需时,届时入籍将较其他地区的申请人「输蚀」。但她说,折衷方法是,从今开始至申请入籍前,都不在香港逗留超过6个月,免却麻烦。

现时申请香港「良民证」的费用为港币210元,申请人如在海外申请,将需要先到所属地方的警处,办理打印指模,再寄回香港

驿路梨花 发表于 2015-4-29 09:27:21

非常不错....

七里飘香 发表于 2018-6-6 00:58:38

非同小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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