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产权没一切,加拿大温哥华列市租用权公寓又起工程费纠纷
来源: 世界日报大温列治文一位华裔男子以租借使用权(Leasehold)方式,住入列市一个公寓单位,2月底时公寓业主(即地主)要求收取2万3000元工程费用,他感到相当不满,认为是黑箱作业。据悉,列治文过去就发生最少三次同类事件,受到居民关注。华裔男子谭志成是在12年前,以租借使用权方式住入列治文Busswell路6340号一个公寓两房单位,今年2月底突收到一份由公寓业主寄来的通知,要求支付近2万3000元的工程费用。他透露,部分一房单位也须缴付1万8000多元。
谭先生说,这已经不是业主第一次寄通知来要钱,过往也曾被以水管维修为由,收了近6000多元,他能理解公寓需要整修,也愿意支付相关费用,但是业主的黑箱作业令他感到相当不满。
谭先生表示,经过住客们的计算,业主向住户所收的总工程款高达近106万元,然而在付款通知上,业主仅提到需要的工程项目,却没有列明细项费用,事前更没有公开招标,质疑业主与工程承包商有狼狈为奸之嫌。
谭先生强调,位於他们隔壁的公寓,不久前才做过类似的工程。据他们了解,工程款仅为他们这座大楼的一半,实在不能理解业主开出106万的高价,是如何计算出来。
另一名在上址居住约两年的闫斌先生表示,自己也收到了这份开价2万多元的付款通知,公寓业主自始自终都未曾出面向住户说明工程内容,也没有召开谘询会议。
闫先生强调,因为这些款项是由租借户付款,他认为公寓业主应当公开招标,更应该公开细则,不能寄封信来就漫天喊价。他认为,身为租借使用户,绝对有权知道相关细节。
协助住户争取权益的列治文市议员区泽光则表示,他曾代表住户写信给公寓业主,希望对方能提供相关细节,但都如同石沉大海,一点回音都没有。
区泽光强调,这样的事件绝非独立个案,过去五年列市就曾发生过三次类似情形,目前列市还有七个地点,是以类似的方式出售使用权,约有700人受到影响,这绝非一个小数目。
区泽光进一步解释,在现行的法律下,这类购买使用权的住户几乎毫无保障,因为他们并非租客,也不是房屋所有人,没有权利成立住户委员会、或要求业主举行谘询会议。他认为,此类购屋方式是时代所产生的怪物,低陆平原亦有许多民众受影响,呼吁省府应考虑修订相关法律。
何谓租借使用权?
加拿大房地产的土地,一般分为永久产权(Freehold)以及租借使用权(Leasehold),租借地的好处是价格便宜,例如在大温哥华列市,可以较市价低最少一半购买单位;卑诗大学附近的独立屋也不足百万,但购买租借地的房地产须留意下列事项∶
土地的所有权人∶卑大部分公寓或城市屋的土地仍属於大学、卑大附近的独立屋土地产权属原住民、温市西端公寓、福溪两岸大部分土地产权为温市政府所有、列治文部分公寓的土地归私人所有。
产权不同而衍生的结果也不同,多年前卑大附近独立屋的地主原住民,曾为了续约租金大幅调升与租客对簿公堂、列治文三号路与威廉街的公寓地主入禀法院,要求每户屋主支付4万元的修缮费用。
此外租借地的期限,一般有99年及60年,越接近租期期满,价值就越低。
在租约及租金,权利与义务等必须列明,例如租金多少?是否有维修费用的支出?必要时可请律师代为过目,以策安全。
当然购买非永久地的房地产最大的优点是「便宜」,其次是地理位置好及学区佳等,但是否合算,还须考虑相当多的层面
看看,学习学习 非同小可 再接再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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