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家庭所得税减免Family Tax Cut申请条件及如何申请详解
适用时间虽然该政策是2014年10月30日宣布的,但是该政策适用于整个2014年度,即在2015年申报2014年所得税的时候,符合条件的家庭就有可能从该政策中获益。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夫妻双方都必须报税。
2、申请人夫妻双方在2014年12月31日前,必须是加拿大居民。
3、在2014年12月31日前,申请人家庭中必须有至少一个18以下的孩子,这个孩子必须和至少父母一方共同生活。
有以下情况者,无法申请
1、申请人在过去一年中在监狱或者类似机构拘留超过90天。
2、申请人夫妻双方选择分摊退休金收入。
3、申请人夫妻中的一方在2014年破产。
申请方式
1、该减免仅适用于联邦税,不适用于省税。
2、Family Tax Cut是一个non-refundable credit,只能用于抵扣所得税,不能返还。
2、高收入的配偶可以最多转移50,000刀给低收入的配偶,以降低收入的方式,降低所得税。减少的所得税最多不能超过2000刀。
3、该收入的转移,并不是实际意义上的收入分摊,所以对低收入配偶的收入没有任何影响,因此也不影响其与收入挂钩的福利。
4、该抵税额由高收入的配偶申请,具体计算可以通过新发布的Schedule 1-A(http://www.cra-arc.gc.ca/E/pbg/tf/5005-s1a/5005-s1a-14e.pdf)进行,将最终结果填写在新的Schedule 1中Line423(http://www.cra-arc.gc.ca/E/pbg/tf/5000-s1/5000-s1-14e.pdf)。
5、通过软件报税的话,该抵税额的申请取决于各类软件,有些软件是自动申请的,有些软件会让申请人选择是否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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