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加州平税局新规企业须电子报税
《星岛日报》报道:近年美国国税局(IRS)不仅全力布网,追查美国公民及永久居民的海外账户,也大力推动电子报税(E-File)。由于电子报税系统可发挥“电子捕头”的功能,加州平税局(State Board of Equalization)今年也趁势推动,规定从今年1月1日开始企业须采电子报税,不过,目前正值企业报税季,许多加州企业、甚至是会计师或税务士,都对这项新规浑然不知,已有许多企业、会计师早已完成人工书面报税,今年企业报税势将阵脚大乱。全面推动电子报税,让纳税人的财务、收入资料“全透明”,是国税局及加州平税局近年的主要工作方向。
北美华人会计师协会会长李崇正表示,国税局从2012年1月1日开始,即规定11个以上客户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须采行电子报税,但仍保留客户有选择人工报税的权利。
不过,李崇正指出,今年1月加州平税局上路的企业电子报税新规定,更进一步强制要求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LLC)、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非营利组织,均须采电子报税。
平税局指出,加州企业若有电子报税的技术限制、财务负担或合理理由,可至平税局官网申请豁免电子报税。
但李崇正说,现在电子报税软件技术成熟,普遍性日高,像该协会的会计师几乎100%都自掏腰包,每年投资数千元、甚至逾万元采购电子报税软件,为客户电子报税,但却从未转嫁成本给客户。因此,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报税的企业,理论上不会有技术或财务负担的问题。
据加州平税局网站公布,今年开始企业未依规定采行电子报税,第一次首罚100元,第二次开始每次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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