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法已成为美国法官断案的头疼问题
新闻来源: 美国之音 随着美国人的种族和信仰日益多元化,法官在审理外来族裔的案件时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其中之一是,他们在遵循美国宪法和各州法律的同时,是否也应考虑并兼顾外国法律,而伊斯兰法是让法官们最头痛的问题之一。下面是美国之音记者亚微的报道。*支持使用伊斯兰法断案的立场*
近年来,一些伊斯兰法专家主张美国法官在审理涉及穆斯林的案件时考虑伊斯兰法(Sharia),以便他们更好地了解案情。伊斯兰法被认为是指导穆斯林日常生活和工作的宗教及法律准则。
“美国伊斯兰关系委员会”执行主任尼哈德•阿瓦德(Nihad Awad)
“美国伊斯兰关系委员会”(Council on American-Islamic Relations)的执行主任尼哈德·阿瓦德(Nihad Awad)表示,伊斯兰法是一套建立在自由、尊重、平等和正义的基础之上的价值体系。
“伊斯兰教的日常裁决就是根据这些得到普遍承认的价值作出的。如今,也有很多人把它说成是一个在伊斯兰框架下的法律制度。”
新泽西州律师阿贝德·阿瓦德(Abed Awad)指出,美国的宗教右翼人士散布伊斯兰威胁论,认为法官如果在断案时考虑伊斯兰法,就会对美国宪法和法律本身构成威胁,这个观点毫无根据。
新泽西州律师阿贝德•阿瓦德(Abed Awad)
阿贝德·阿瓦德举例说,一夫多妻在一些斯林国家是合法的,但是在美国却违背了这个国家的公共政策,因此,美国法官在考虑伊斯兰法断案时,是不会承认这种婚姻关系的。
他说:“无论是中国法,还是伊斯兰法,或是法国法,它们都必须始终服从美国的宪法原则和美国的公共政策。美国法官具备充分的能力详查法律和事实,并作出与美国法保持一致的公正判决。”
*反对使用伊斯兰法断案的观点*
位于华盛顿市的“安全政策中心”的法律总顾问戴维·耶路沙米律师(David Yerushalmi)指出,美国法庭考虑伊斯兰法断案的做法实不可取,因为与其它宗教不同,伊斯兰教是一个有其政治目标的宗教。
“安全政策中心”的法律总顾问戴维•耶路沙米(David Yerushalmi)
“穆斯林如果试图脱离伊斯兰教,会因判教罪而被判死刑,如果发表了不利于或反对先知穆罕默德、伊斯兰法或伊斯兰教的言论,会因亵渎罪而被判死刑,伊斯兰教的目的是把全世界置于一个政府的政治控制之下,而这个政府要按照伊斯兰法来治理全世界的。”
*法庭和社会如何应对伊斯兰法问题*
一些人士指出,实际情况是,美国法庭依据国际法的要求,在断案时考虑外国法的情况屡屡发生,伊斯兰法也不例外。但是,在涉及穆斯林的案子中,法庭经常会面对的一个棘手问题是,当有些穆斯里试图以伊斯兰法为由逃避刑事责任时,应该如何处理?
在新泽西州发生的一个案子中,一位来自摩洛哥的妇女在屡次遭到丈夫*打和强迫发生性关系之后,请求法庭颁布对丈夫的限制令。但是,她的丈夫自辩说, 根据伊斯兰法,他拥有自己的妻子,因此他有权打自己的妻子并要求她行房事。州下级法院觉得丈夫这么做是依据伊斯兰法,并没有刑事犯罪的动机或有意对妻子性 攻击,因此没有颁布限制令。但是,上诉法院推翻了这个判决,判决指出,丈夫的宗教信仰与本案无关,下级法院将此考虑在内是错误的。
“为美国行动”组织的创始人布里吉特•加百列(Brigitt Gabriel)
致力于安全事务的全球性组织“为美国行动”(Act for America)的创始人布里吉特·加百列(Brigitt Gabriel)说,伊斯兰法还极端压制妇女权利,它要求妇女在嫁给穆斯林后,必须对丈夫俯首帖耳,百依百顺。一旦夫妻关系出现问题,伊斯兰法明显偏向丈 夫。
她说:“一名男子可以到法庭上说:我是穆斯林,我的宗教怎么说,我就怎么做。我希望法庭不要按照美国宪法或其它西方法律,而是根据伊斯兰法来审理我的案子。我们看到,在西方,在伊斯兰法控制下的妇女因此被逐步剥夺了权利,乃至沦为二等公民。”
一些专家警告说,伊斯兰法对西方国家的渗透已经对西方价值观构成巨大威胁。路易斯安那州州长博比·金达尔(Bobby Jindal)日前在接受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的采访时指出,伊斯兰法与西方社会的自治、平等和人类尊严的观念是完全格格不入的。金达尔说,极端派穆斯林既 想来美国,又拒绝融入美国社会,拒绝接受西方的价值观,甚至还自立地盘,这对美国以及所有西方国家十分危险
顶......叹为观止..... 自作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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