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申加拿大移民横遭挑剔 不满被拒申覆核 获判重审
一名中国申请人以从事行政人员的经验申请「加拿大经验类别」(CEC),遭到移民官挑剔其工作职务,不能满足有关「全国职业代码」(NOC)所描述,移民官还在审核时「搬龙门」提高对该工作技术的要求,导致申请被拒。申请人後来向向联邦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法官在上月12日判决给予申请人重审机会。申请人黄文琪(Wenqi Huang,译音)以NOC代码1221的「行政人员」(Administer Officers)职位,提出CEC申请。根据NOC代码对行政人员工作的描述,「行政人员负责监督及执行行政程序,建立工作项目的优先顺序,并且协调行政服务,例如协调办公室空间、办公文具,以及保安服务等」。
联邦法院法官安尼斯(Peter Annis)在判词中指出,移民官在拒签决定中,虽然引用NOC 1221的工作描述,却添加其他工作内容的要求,除了NOC所描述之外,还加上「主导行政任务的分析」,最後移民官指申请人的工作职务未包括「主导行政任务的分析」或有关的工作,因而拒绝其申请。
法官认为,移民官是可以提问、检视申请人的工作职责是否符合要求,但是,法官却不认为移民官可以不按照NOC要求,而是自行添加较高的工作技术要求,然後再拒绝申请。法官指移民官如此为NOC添加条件,已属於越权。
法官还挑出移民官其他错误,包括「指申请人工作未满12个月」,法官指这明显与事实不符;移民官又说申请人未满足NOC的「必要职务」(essential duties),但其实NOC不会列出「必要职务」。安尼斯最後判决给予申请人重审机会,移民部必须另派移民官重作审查
----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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